索引号 3212000035/2024-325912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6-07
文号 时效
解读: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泰州市“美味颐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6-0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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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2023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对老年助餐服务作出了系统化制度性部署安排。2024年3月9日,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舒心助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民养老〔2024〕8号),要求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当地老年助餐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祥泰颐养”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起草了《泰州市“美味颐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民政部门意见建议。2024年5月28日,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泰州市“美味颐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泰民发〔2024〕19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安排、保障措施四个方面。

基本原则方面:政府统筹,市场助力。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坚持普惠性、多样化发展路径,形成多元主体助餐服务格局。因地制宜,优化供给。坚持分类指导、按需供给、注重实效,推动城乡、区域之间老年助餐服务协调发展,构建布局合理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注重规范,提升质量。聚焦助餐服务质量提升,强化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助餐服务便捷高效、安全可靠。

总体目标方面:到2024年底,全市范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全覆盖。到 2025 年底,全市范围有效运营的各类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00个。到 2026 年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形成“1+N+1”(政府主导+多元模式+数智赋能)老年助餐服务矩阵,以点带面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工作安排方面:明确了推动工作的时间节点,市、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层面的重点任务,针对不同社区的不同情况,采取依靠市场发展培植一批、依托现有资源改建一批、支持社会力量拓展一批、因地制宜适当新建一批等四种工作措施。

保障措施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纳入高质量考核、绩效评价范围。增强部门协同。民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依托老龄工作委员会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实行分类补贴。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四)加强综合监管。各地对老年助餐点实行统一备案管理,统一认定挂牌,统一服务标识。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以评促优,组织申报评选老年助餐优秀创新项目和案例,并加大以奖代补和推广力度;强化以赛促建,定期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营养餐大赛,不断提升老年餐制作水平;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在“祥泰颐养”品牌框架下打造“美味颐养”子品牌,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需求导向,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实施方案》坚持新增设施以依托已有服务场地改扩建和社会餐饮企业挂牌等方式为主。

二是社会参与,完善补贴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强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明确政府与社会协同推进的政策导向。

三是智慧赋能,提升助餐服务能力。发布老年助餐服务电子地图,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捷索引。依托“金民工程”“泰州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平台”等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数据采集整合与共享,精准对接老年助餐服务多元供给资源。

四是强化监管,保障助餐服务质量。强化属地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协同,对辖区内老年助餐点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共同做好助餐场所房屋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运营安全、服务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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