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1-04-0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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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民发〔2021〕30号
各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0〕59号),市民政局、财政局编制了《泰州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日
泰州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
序号 | 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办理程序 | 资金来源 | 政策依据 | 职能部门 (责任单位) |
1 | 普惠性 养老服务 | 尊老金 | 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80-89周岁,不低于50元/人/月;90-99周岁,不低于1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不低于300元/人/月。 | 老年人本人或其亲属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向户口所在村(居)委员会申请办理。 | 省、市、市(区)财政 | 《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民福〔2011〕6号苏财社〔2011〕47号)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0〕59号) | 民政局 |
2 | 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每年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 | 老年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辖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告知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健康指导。 | 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 《关于进一步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卫老健便函〔2019〕7号) | 卫健委 | |
3 |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 养老 服务券 | 市区户籍、年满7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一)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人;(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三)低保边缘(低保标准2倍以内)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四)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五)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老人;(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的失能老人。 | 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者签约委托亲友、邻里服务提供每人每月400-20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 老年人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市、市(区)财政 | 《关于印发泰州市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券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40号) | 民政局 |
4 |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市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的自理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扶助对象。市区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 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30-500元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 | 市、市(区)财政 | 《关于印发泰州市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民发〔2019〕47号) | 民政局 |
5 | 政府兜底养老服务 | 特困老人 供养 | 本市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 | 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比例给予分散或集中供养。 | 老年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且书面声明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委托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查询、核对;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 省、市、市(区)、乡镇财政 | 《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2014年12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 | 民政局 |
6 | 老年人优待服务 | 法律服务 | 本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公证机构在首次办理以老年人为公证申请人的扶养、赡养协议公证及遗嘱公证时,减半收取70周岁至79周岁老年人的公证费用,免收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公证费。 | 公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公证服务时,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核实相关信息后,直接减免相关费用。 | 《关于印发泰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9〕7号) | 司法局 | |
7 | 公共设施 | 60周岁以上的国内公民 | 老年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泰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或者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享受下列优待:(一)免费参观游览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及国家投资为主体的公园、文化宫、博物馆、科技(学)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二)免费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及国家投资为主体的旅游景点;(三)免费进入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站(室)、老年阅览室、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政府办为老服务场所;(四)半价优惠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公共体育场所进行体育活动。
| 老年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泰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或者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享受相关优待。 | 《关于印发泰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9〕7号) | 文广旅游局 民政局 体育局 | ||
8 | 老年人优待服务 | 公共交通 | 60周岁以上的国内公民 | 凭泰州市民卡或者优惠乘车卡,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 | 老年人凭泰州市民卡或者优惠乘车卡享受乘车优惠。 | 市财政 | 《关于印发泰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9〕7号) | 交通局 |
9 | 慈善保险 | 本市户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免费提供综合意外保障保险,包括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骨折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特定区域意外伤害保险、洗浴险、法定传染疾病保险等七大部分。 | 拨打4008895518热线进行理赔。 | 市级财政、慈善 |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泰政规〔2015〕1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20〕59号) | 民政局 慈善总会 |
泰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