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阳光心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8-2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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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 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泰州市阳光心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周琳,女,1975年3月3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民革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泰州市阳光心理服务中心主任,拟继续担任泰州市阳光心理服务中心理事长。
2.马欣怡,女,1997年 9月 1 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泰州市阳光心理服务中心职员,拟任泰州市阳光心理服务中心理事兼行政负责人。
公示时间为:8月23 日—8月2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泰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联系。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26号(邮编:225300);联系电话:0523-86198890;信箱:tzmgc@126.com。
泰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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