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某联盟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被依法取缔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9-29 13:56
  • 浏览次数: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4日,靖江市民政局接到上级部门移交关于某联盟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线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经查,该联盟会的管理架构、团体章程与社会团体极为相似,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已被依法取缔。

【调查与处理】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相关规定,靖江市民政局进行细致调查、收集证据,经综判认为该联盟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8月25日,靖江市民政局联合靖江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执法,送达了行政取缔决定书,要求该组织不得继续以“某联盟会”的名义开展活动,并在政府官网发布了取缔公告。

【法律分析】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

(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

社会组织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开展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报备或报批。

【典型意义】

该案中,某联盟会未经注册登记,却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对有意愿成立社会组织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发起人,主动帮助其进行注册登记,规范化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