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某宗亲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被依法取缔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5-11-1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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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泰州市民政局2025年6月13日收到省厅关于某宗亲会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报线索后,立即移交给违法行为发生地(海陵区民政局)启动调查程序。经初步核实,该宗亲会未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却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各类活动,遂依法启动取缔流程。

【调查与处理】

海陵区民政局牵头组建调查组,联合区委网信办、公安海陵分局等部门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活动资料等方式收集证据,确认该“宗亲会”未依法登记却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的禁止性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民政部令第77号)相关规定,执法部门认定该会为非法社会组织,通过正式约谈该会负责人,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责令立即停止以“某宗亲会”名义开展的一切活动,并在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曝光。

【法律分析】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民政部令第77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传递“凡社会组织必登记”的法律底线,无论是宗亲会、同乡会还是行业联盟,只要以组织名义开展公共性、规模化活动,必须先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合法资格。尤其针对宗亲类组织,国家明确禁止以姓氏、宗族为纽带成立社会团体,确有姓氏文化研究需求的,需注册为“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等学术性机构,且活动范围严格限定于文化研究,不得从事收费、聚众等违规行为。非法宗亲会常利用亲情纽带实施违法活动,公众需重点防范以“家族联谊”为名收取高额会费、打着“寻根问祖”旗号敛财、以“文化研究”为名组织违规活动、利用宗亲情感进行非法集资等风险。本案体现多部门联动监管的有效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主体资格核查与取缔,网信部门监测网络宣传痕迹,公安部门保障现场执法安全,形成监管闭环。

本案的依法处置,彰显了民政部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维护社会秩序的坚定决心。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既需要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也需要公众的理性参与。牢记“先登记、后活动”的法律准则,自觉远离非法社会组织,共同营造合法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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