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召开《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初稿)》立法研讨会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10-2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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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人大立法计划,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研究工作。10月24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条例》(初稿)立法研讨会,研究立法过程重大问题。市人大社会委、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相关负责人,《条例》立法研究课题组全体成员,市民政局局长李新美参加会议。市民政局副局长孙雷主持会议。

在前期立法调研中,立法课题组对全市养老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研究,形成了泰州市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等五篇调研报告。会上,课题组对调研报告进行详细介绍,全面阐述调研情况、文章结构、内在逻辑、调研成果等情况。

会议对《条例》(初稿)进行通读讨论,立法研究课题组着重突出泰州特色,讲解了起草背景、工作思路、基本框架、核心要点等。市人大、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一致认为《条例》立法正当其时,并就《条例》(初稿)的章节设置、语言规范、创新要素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认为,调研报告条理逻辑清晰、内容翔实,从五个不同角度反映泰州实际,是养老服务重点问题的充分启示和后续立法工作的有力支持。《条例》(初稿)聚焦养老服务用地难、用钱难、用人难等核心难题,体现了上级要求与泰州特色的结合,基本养老、普惠养老等传统服务与智慧养老等创新领域的结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适度超前的结合,整体结构逻辑严明。

通过召开立法研讨会,《条例》(初稿)的体例结构进一步完善,主要内容进一步丰富。下一步,立法课题组将根据会议要求,凝聚共识、汇聚合力,认真抓好《条例》(初稿)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条例》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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