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创新推进“村墓镇管”试点工作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5-11-1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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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农村公益性公墓“村墓镇管”概念,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在泰兴市、兴化市全域开展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均衡布局,规划建设由镇统筹。推动公益性公墓由“谁建设、谁负责”转为“乡镇主导、村级负责、公益属性、规范管理”新模式。建立墓(格)位镇级统筹机制,打破村级户籍限制,从源头化解区域分配不均问题。
二是多元运营,管理模式因地制宜。探索三类管理模式:乡镇购买专职人员管理、依托民政服务站管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同步推行“五定”管理机制,明确职责与考评,提升管理积极性。兴化市创新构建“三员”管理架构,强化岗位协同。
三是标准引领,管护服务规范有序。市级层面印发《“村墓镇管”工作指导手册》,全流程规范审批、定价、运营、财务等环节。泰兴市实施“四个一”制度,推进公墓改造与技防提升;兴化市推行“三联”殡葬管理单,实现身后事办理闭环管理。
四是分级保障,经费供给持续稳定。将管护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建立“镇级为主、村级补充、墓葬收入反哺”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强化专账核算与季度评估。泰兴市统筹福彩公益金专项补贴;兴化市规范票据使用,推广二维码收费,增强经费透明度。
五是权责清晰,三级联动协同共管。泰兴、兴化分别印发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标准。构建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制定责任清单,形成“市级统筹、乡镇实施、村级协同”工作格局,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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