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悦澜湾花园命名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1-11-29 11:16
  • 浏览次数:

泰名复〔2021〕33号

 


 

江苏鸿立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开发项目地名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姜堰区淮海西路南侧、人民北路西侧、马厂东路北侧、锦都国际花园东侧规划建设的居民区命名为悦澜湾花园。悦澜湾花园,由专名“悦澜湾”和通名“花园”组成。

请在开发使用过程中,以批复名称从事各项活动;请严格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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