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悦澜湾花园命名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1-11-2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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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名复〔2021〕33号
江苏鸿立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开发项目地名的报告》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姜堰区淮海西路南侧、人民北路西侧、马厂东路北侧、锦都国际花园东侧规划建设的居民区命名为悦澜湾花园。悦澜湾花园,由专名“悦澜湾”和通名“花园”组成。
请在开发使用过程中,以批复名称从事各项活动;请严格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特此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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