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8-0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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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要求,今年我市养老护理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将按照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民养老〔2025〕13号)执行,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采取先网上申报、再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 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申报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务必确认线上申报成功后,再开展后续材料准备、提交等工作,如线上申报通道关闭后仍未申报成功的将不予受理评审。
二、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对照《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及附件通知要求,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XX级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及第一至第五分册等各类证明材料提交至泰州市民政局。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装订,打印清晰、不得随意涂改。网上提交的扫描件、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当与原件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根据有关规定,中、高级职称评审费待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江苏民政门户网站(http://mz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后统一通知缴费。具体缴费信息见附件通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泰州市民政局,海陵区鼓楼南路326号10楼1010室,联系电话:86198860。
附件: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泰州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