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1-3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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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泰州市品牌农产品联盟未按规定接受2018至2022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泰州市品牌农产品联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泰州市通达职业培训学校未按规定接受2019至2022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泰州市通达职业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意见等有异议,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26号   邮政编码:225300

联系电话:86198837

特此公告。

泰州市民政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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