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4-0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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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修晓华,男,1977年7月22日生,汉族,江苏江阴人,中共党员,中等专业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学历,现任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泰州市李洪芳慈善关爱基金会负责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2.李洪芳,男,1965年10月24日生,汉族,江苏江阴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泰州市李洪芳慈善关爱基金会副理事长。

3.徐再春,男,1962年11月12日生,汉族,江苏靖江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学历,现任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拟任泰州市李洪芳慈善关爱基金会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4月1日―4月8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523-86198882;信箱:231668421@qq.com。


泰州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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