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1-12-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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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持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指导,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抓铁留痕的决心、具体有效的措施、一抓到底的韧劲、敢于碰硬的作风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27个问题,市民政局迅速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并立即着手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封新华同志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政治自觉,第一时间听取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8月24日,市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封新华同志为组长,朱莹同志为副组长,孙雷、郑永寿、曹戎健、戴晓玉、陈庭文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9月10日,市民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各自认领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副市长陈明冠到会指导并讲话,陈市长对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要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整改销号,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整改到位;要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注重工作实效。9月10日,封新华同志听取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了4个方面27项任务103条整改措施。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市民政局党组切实肩负起从严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梳理分类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采取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细化整改举措。围绕巡察组反馈提出的意见,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领域,对各自认领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为科学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打下良好基础。根据民主生活会的查摆结果,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逐项进行分解梳理,经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形成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确定了4个方面27项任务103条整改措施,保证了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差距,日常排查工作满足于一般应付,专业力量安全检查覆盖不全;乡镇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殡仪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救助站分区防疫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形成督查抽查制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抽查督查,目前,已抽查服务机构491家,排查出143项问题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宣传,组织“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和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已累计张贴宣传海报600张、滚动播放走马字幕2800次、播放宣传视频500次,印发《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单位评选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三是联合市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意见》,健全了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惩戒机制。四是泰兴宣堡殡仪馆对相关老旧老化设备已经进行了维修改造,消除了安全隐患;兴化茅山殡仪馆1号平板火化炉已于2020年7月份进行了大修;拣灰炉大修申请已经过兴化市政府批准,进入招投标程序。五是9月15日至18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泰州市9家殡仪馆的火化炉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形成了检查情况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解决。六是邀请专业机构对市殡仪馆馆内殡仪车辆、火化炉、遗体冷柜、尾气处理设备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改造,清除安全隐患。七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救助站针对隔离区人员,每天不少于四次体温测试,居住环境和物品每天进行消毒,对全站工作人员和救助人员做核酸检测,落实工作人员每日体温测试和每周行动轨迹报告制度;开辟低风险人员观察区、中高风险应急隔离区等救助区域,站内已将二楼设为隔离区。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打折扣,2021年度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未经党组会审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局党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办法》。二是严格界定,对涉及到的预决算编制、民生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已按程序上报党组会集体讨论审定。三是举一反三,对大额资金使用加强风险排查,确保资金高效运行,对殡仪馆部分未履行大额资金审批的支出已进行补签。
3.关于“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滞后,救助方式单一,临时救助相关政策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建设智慧民政救助平台和救助对象预警数据池;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救助对象分层分类更加精准,救助服务更为贴心,应急救助更加迅速,社会力量更方便参与,智慧救助更加完善。
4.关于“养老规划前瞻性不够,居家养老、老龄人关爱、适老化改造等工作推进不力,养老供求矛盾突出;与相关部门联动不充分,医养融合进展缓慢,医疗资源及社会力量参与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程,为60周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自理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等四类政府补贴对象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政府普惠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市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达到19.3万人。二是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实事项目,对象包括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等,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通过改善特殊困难老人居家生活环境,增强他们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目前,全市已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329户。三是积极对接卫健部门,明确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的设置条件,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简化申办手续和流程。通过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街道)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签订协议、聘用医护人员的方式,解决市区养老机构配备医务室难题。目前,市区36家养老机构全部建有标准医务室。
5.关于“村务监督实效性不强,推动整合行政资源不到位,适应形势发展和居民实际需求提供多元化、精准化治理服务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重新修订《泰州市规范村级事务权力运行基础清单及重点事务权力运行流程图》,构建更加符合机构改革后村级权力架构的基础事务清单内容和运行流程,为基层规范行使权力提供标准和依据。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举办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录制、线上授课、灵活培训”的方式,集中讲解村务监督的制度设置、基层实践、监督探索等内容,提高村务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完善公开内容。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村务公开(三务)目录内容进行完善和优化,形成统一规范的村务公开目录模板,建立更加透明、有效、务实的公开平台,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四是提高民生福祉。对年内确定的26个“微治理”为民服务项目进行跟踪督导,11月份将组织开展验收,对完成质量好、群众认可度高的项目给予奖补,提高为民服务质效。
6.关于“执行中心组学习计划打折扣,集中学习工作文件多,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少;研讨交流不深入、结合实际不够紧密、互动交流不充分;调研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隔空了解、文章代笔现象”问题的整改。
对照市民政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查漏补缺,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学习计划性和全面性。党组成员认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每年结合实际组织集中研讨不少于4次,研讨交流全员参与。坚持领导挂帅,蹲得住、沉得下,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困难群众,常态化走访每月2-3次,开展驻点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每季度不少于3天。
7.关于“局党组对党员干部学习督导不力,党组成员运用自身学习成果影响和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学习效果不明显,部分中层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点不熟悉,存在不清楚、答不全、说不准等情况,部分党员干部‘学习强国’活跃度较低,有的长达3个月学习积分均为零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2021年市民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1年市民政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局党组成员按党建责任清单严格履行责任制,领导带头学、带头评,全体人员比学、晒学、跟学。二是对“学习强国”活跃度较低的党员干部由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谈话批评,各党支部每两周在本支部范围内通报一次“学习强国”平台活跃度情况。三是推进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每月进行一次应知应会测试。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够及时,压力传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责任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修订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结合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建设月”活动,举办意识形态专题讲座,结合民政职责进行涉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专项整治。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三张清单’制度执行不到位,以文件转发代替具体工作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抽查和专项督查,全面梳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发放“风险提示单”,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的处置情况,发放“验收评估单”,对履责不力的特别是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10.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够严格,对新媒体的应用和舆论引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泰州民政网站、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泰州民政微信工作群舆情管控。二是创新学习分享交流平台,助力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全员覆盖。三是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构建舆情应对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向《泰州日报》、先锋泰州、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供稿,加强民政宣传力度。
11.关于“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召开会议无记录,日常指导和业务培训缺失,党建考核无细则,考核结果无书面反馈意见、不区分建设层次、不通报总体情况,以考促建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泰州市民政局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与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绩效考核相结合,注重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将结果作为支部和个人评先评优的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明确专人规范记载机关党委会议记录,实行一会一记,杜绝漏记、补记。三是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对党建工作日常指导和业务培训,举办支部书记及党建联络员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12.关于“主题党日活动与学习教育结合不够紧密,形式较为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支部结合学习教育及工作实际制定主题党日年度计划,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学习教育。二是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前,向机关党委报备活动方案,机关党委派人参加并加强指导,活动质效纳入年底党建考核。三是探索主题党日的多样性和有效性,抓好“结合”环节,9月27日,组织参观市检察院普法教育基地,重阳节前夕,组织赴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敬老爱老等主题党日活动,让学习教育外化于形、内化于心。
1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支部委员发言要点及决议形成过程记录过于简单,有的只记议题,没有实质性具体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立行立改,目前一支部、二支部会议记录全面补充完善到位,并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制式的记录本进行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主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会议参会人员等方面内容。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三会一课”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每季度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根据支部党员变动情况,补选刘幽桐同志为一支部副书记,并明确其负责会议记录。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缺乏长远规划,中层干部青黄不接,后备人才储备不足,年龄断层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中,7月7日,专题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二是出台《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9月18日,举办第一期民政青年思想汇活动,同时,通过建立导师制度、多岗培养、轮岗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年轻干部成长锻炼。三是加强与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今年以来招录参公人员2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选调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名,其中1名党政青年人才。
15.关于“老干部党支部日常活动无记录,党建工作没台账,支部工作空转”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加老干部支部委员会1人,并明确其负责日常活动记录,定期召开支委会会议,研究老干部工作,部署老干部党建活动。二是做好老干部支委会、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各类活动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三是10月12日,邀请退休党员干部参加老干部座谈会,向退休党员干部通报民政局年度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听取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16.关于“在推进落实新出台的《市民政局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考核结果工作不落实,局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职能工作季度评分‘只签名、不打分’,或都打满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三季度平时考核中,局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季度评分时,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已进行差别化打分后并签名。二是局党组每季度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最终等次。三是每季度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17.关于“局党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扎实,坦诚交心不够,谈话时机滞后,覆盖面不广,动态掌握干部职工现实思想不及时,规范约束行为习惯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已经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四谈”工作的扎实开展。机关党委紧扣谈前列清单、谈中点问题、谈后抓整改三个环节,推动谈心谈话闭环式运行,避免“一问了之”“一谈即了”现象。四是不断强化机关党委(纪委)监督职能,根据局党组安排配合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提醒谈话工作,坚持抓早抓小,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
18.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对个别违纪违法干部处理,以诫勉谈话代替党纪处分,以党纪轻处分代替重处分。”问题的整改。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源头防范,每月认真审核全系统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上报问题线索。开展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筑牢全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尚有9个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1.关于“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主要靠政策兜底和社会救助,满足于‘输血式’扶贫方式,送钱送物给项目,在强化‘造血’功能上缺少务实举措”问题的整改。
一是目前已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总结了我市基层的创新做法,进一步明确全市社会救助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市社会救助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主要措施。使救助对象分层分类更加精准,救助服务更为贴心,应急救助更加迅速,社会力量更方便参与,智慧救助更加完善。二是下发《泰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对低收入人口进行精准界定和动态管理。前期已经完成向各个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征求意见,现已送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培训班,成立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工作专班,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和动态监测的实施方案》。联合乡村振兴局开展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工作督查。截至目前,泰州共有群众自主申请低收入人口849户,原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28054户,已完成低收入人口认定走访摸排派单工作27720户,派单占比95.35%,完成走访26340户,走访占派单数的95.02%,签核查授权书3798户,授权率为14.42%。三是对市区100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实施用电线路改造,更换老化线路,将开关接到老人床边,让他们用电更安心、更舒心。今年,我市将“开展特殊困难老人住宅室内电路改造,消除用电安全隐患,首批改造1000户”纳入市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自3月该项目启动以来,市政府副市长陈明冠多次听取部门汇报,牵头协调资源,实地考察项目进展,截止到9月30日,已改造1057户,每户改造费用约为1500元,共计投入164万元,超额提前完成任务。四是保持与扶贫挂钩村对接联系,待年底对帮扶增收项目进行验收后拨付帮扶资金。
2.关于“贯彻市委史立军书记关于《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的专题报告》的指示要求、推动民生工作落地落实成效不明显,实行民生政策、民生资金、民生项目有机衔接不够顺畅,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短板,惠民殡葬政策与公益宣传缺乏力度,市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进展缓慢,适老住区建设滞后,全市至今无综合性养老住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列入2021年基础设施追加项目,将很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二是综合养老住区建设已经写入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明确到2025年,所有市(区)都要建有1个以上集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后勤保障、机构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住区。在2022年福彩公益金项目预算计划中,超过80%的预算都安排用于家庭适老化改造及中央厨房建设、老人精神关爱专项、牵手夕阳保险项目、老年文体活动与培训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三是定期在民政公众号及多媒体对惠民殡葬政策进行宣传;在全市9家殡仪馆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加强对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3.关于“党组部分成员创新激情与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少数成员怕伤和气、当‘老好人’,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红脸’‘出汗’不够,不能开门见山指问题、一针见血触灵魂”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个党组成员牵头领办一个改革创新项目,已形成探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模式、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编织未成年人保护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践创新、打造区划地名信息平台等创新项目,目前正在全力推进、积极上争中。二是认真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2021年9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严从实落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批评直指问题,深挖根源,互相批评开诚布公,较真碰硬,班子成员每人提出的实质性问题建议不少于2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的实效。
4、关于“对社会组织监管流于形式,政策扶持支撑不足,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建立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公安、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压紧压实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根据省、市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财务抽查力度,力争年抽检率达社会组织总数的6%以上,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制定出台《泰州市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财务指引》,为项目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会同市场监管、发改、工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牵头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离任以及注销清算进行审计。三是强化社会组织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暂时停摆的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5.关于“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不高,支委会、党员大会功能弱化,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不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党员实际和民政干部特点,更新“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推进“三会一课”质量提升;制定下发《关于调整泰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加强对局属党支部的领导、指导和督查;组织支部间观摩、交流党建工作,通过互查、互评达到促改、促学的目的。二是市福利中心已提交支部换届选举请示,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制度,着力提升支部“三会一课”质量。三是市救助管理站按照要求完成支部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每季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按要求每周召开碰头会,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将党务和业务工作相融合。四是市殡仪馆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带头以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全程监督,适时指导。灵活多样创新“三会一课”形式,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活动。五是市福利彩票支部通过组织观看电影、现场教育、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方式,不断丰富党员学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提高党组织议事决策质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讨论泰有爱党建品牌,着力解决好“议什么,怎么议,如何执行”的问题。按时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执行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制度,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和服务水平。
6.关于“少数基层和机关中层主要负责人任职不在岗、长期被借用,影响所在单位工作效率和部分干部工作积极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刘银林同志于2021年4月任命为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已到岗任职。借用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两名同志待工作交接完成后,由该局出具工作表现鉴定,并送回原单位工作。二是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对救助站、福利中心及时进行人员补充,保证工作效率。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考核评价制度,2021年6月制定《泰州市民政局机关事业人员平时考核细则》,将机关、事业人员同考核,进一步调动借用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7.关于“干部考核工作不够严格,日常考核流于形式,结果运用不充分,‘末位谈话’制度不落实,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6月份制定《市民政局机关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办法》,每季度按照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平时考核,经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根据考核结果于每季度下一个月末及时兑现奖励,形成激励机制。二是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待2021年年度考核结束后报送相关材料。三是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了公示,年度考核公示待年度考核工作启动后按程序进行。
8.关于“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务卡使用不规范,往来款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春节慰问金发放表进行梳理,无金额及无签字的退回后重新签字并报送,将2019年度、2020年度考核优秀名册及备案表补齐后交财审处。二是市社会福利中心10万元儿童医疗备用金,现已发生3万多元,已经冲抵备用金,目前有一名儿童在南京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待出院结算后及时冲抵备用金。三是市老年活动中心加强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修订完善单位采购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今后遇有需要事先支付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务卡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四是市救助管理站加强财务内审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实行集中报账制,按照财务审计要求做好各项支出的规范化工作。五是实行集中核算,已将殡仪馆、福彩中心账务由局机关统一管理,加强日常报销票据的审核,注重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六是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管理,已联系银行集中为单位新进及未办理公务卡职工集中办理公务卡,同时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七是加强了对单位账户的规范管理,对部分非税收入不明款项申请缴库。八是已形成了内部审计操作办法及往来款清理核销办法的初步意见,下一步将健全内控制度,待进一步完善后再实施。
9.关于“资产管理不严格,资产处置不规范,部分新购置资产分配使用不及时,存在账账、账实不符问题,呆账核销审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核对固定资产领取使用明细,及时在系统上做好调整,对2020年度新增的电脑、打印机等7.48万元资产及时变更使用状态,将2020年度新增的1台笔记本电脑落实给政权处使用,重新打印物品台卡后贴条。二是严格执行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现有固定资产的申报、采购、入库审核、完善领用登记手续,完善并细化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三是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已委托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目前已基本完成盘点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就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薄弱环节,依据整改进度和初步效果,我局将进一步突出重点部位,细化整改举措,严格落实责任,深入推进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顶层设计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四是加强统筹谋划,促进全面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做好新时期民政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全面发展的全过程,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198859;邮政信箱:泰州市鼓楼南路326号(泰州市民政局);电子邮箱:873579019@qq.com。
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