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47/2021-21390 | 分类 | 人事任免 民政、扶贫、减灾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15 |
文号 | 时效 |
关于唐丽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1-12-15 11:21
-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唐丽飞同志任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华明同志任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波同志任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市社区工作办公室)处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市社区工作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朱俊同志任局社会救助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救助处副处长职务;
沈慧同志任局儿童福利处处长(聘任),免去其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市社区工作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焦斐龙同志任局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肖竹雅同志任局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处、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毛宁生同志晋升为局四级主任科员;
刘幽桐同志晋升为局四级主任科员;
洪慧同志晋升为市救助管理站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刘双林同志局儿童福利处处长职务;
免去葛乔立同志局儿童福利处副处长职务。
泰州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