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泰州市青益加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登记决定书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6-08-0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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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民审成登【2026】9号

傅升等五位发起人:

你们提出的成立登记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泰州市青益加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州市委员会。

你单位成立后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本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你单位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相关部门《同意设立党组织的批复》应当及时报本机关备案。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6 年 8 月 7 日

抄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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